2019年2月19日,农业农村部公示了第3批通过认定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http://www.zzys.moa.gov.cn/dongtai1/201902/t20190220_6172165.htm),浙江农林大学绿色农药协同创新中心在公示名单之列。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2017年10月1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实施《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旨在严格控制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毒理试验、环境试验、理化分析等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各个环节,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试验质量的提高,提高登记、许可评审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公正性,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按《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对试验单位进行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等资质认证,并发放认证证书。通过资质认证后,试验单位出具的报告才能用于农药登记。
浙江农林大学绿色农药协同创新中心从2017年10月开始按《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实验室,历经实验楼装修改造、试验设施建设、仪器采购、组织框架构建、人员培训、SOP体系建设、典型试验实施等过程,在2018年7月向农业农村部递交申请,并于2018年11月接受专家现场考核。
此次浙江农林大学绿色农药协同创新中心通过了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资质认证,标志着本单位将在农林用农药(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上具有合法的检测资质,出具的报告可用于农药登记。